黨群工作
Party

巴中文旅集團黨員日常管理制度

企業黨建
2018-07-30更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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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巴中文旅
       第一條  黨員是黨組織的細胞,是黨組織戰鬥力的來源。爲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對黨員的日常管理,實行有效的黨内約束和監督,教育引導公司黨員在日常工作、生活和學習中樹立良好形象,根據 《中國共産黨章程》等有關規定,制定本制度。

  第二條  參加組織生活。每名黨員都必須編入黨支部、黨小組,參加組織生活。所有黨支部必須認真落實 “三會一課”制度,定期召開組織生活會。公司領導班子成員要按規定參加民主生活會,并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會。

  第三條  排查組織關系。機關黨總支在完善 “燈塔 - 黨建在線”綜合管理服務平台的基礎上,建立黨員信息庫,每年第四季度結合黨内統計年報工作,對全公司黨員組織關系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排查,摸清黨員基本情況,理順黨員組織關系。排查内容包括黨員基本信息、交納黨費、參加組織生活等情況,并實行動态跟蹤管理。

  第四條  主動彙報思想。黨員要主動向黨組織彙報自己在一段時間内或一個重大事件、主題活動中的思想認識過程及行爲表現。所有黨員要經常向黨支部彙報思想,聽取和接受黨支部書記提出的意見建議。黨員思想彙報主要有口頭彙報和書面彙報兩種形式。口頭彙報,即黨員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會上,或單獨向黨支部書記彙報思想、工作情況;書面彙報,即黨員在客觀上不具備口頭彙報的條件,或者黨組織、黨員認爲有必要的情況下,采用書面方式進行彙報。

  第五條  履職公開承諾。堅持區别情況、分類指導原則,組織開展履職公開承諾,強化黨員責任意識。黨員要結合本職工作填寫 《黨員履職承諾書》。各黨支部要對黨員承諾建立台賬,及時登記承諾事項,對已兌現的承諾事項及時銷号,對未按時完成的要及時提醒和督促,年底對踐行承諾情況進行綜合考評。

  第六條  強化學習教育。深入學習馬克思列甯主義、毛澤東思想、鄧小平理論、“三個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,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,深入學習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和決議,深入學習中央、省委、市委有關會議、文件精神,深入學習黨的基本知識,深入學習科學、文化、法律及企業管理與發展知識,進一步提高黨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和理論水平,堅定共産主義理想信念,模範執行黨的路線、方針和政策,創造性開展工作。學習形式要靈活多樣,注重實效。可采取黨員自學、集中學習、輔導培訓、觀看教育影片及展覽等形式。

  (一)黨員自學。可與黨員幹部讀書活動相結合,做到每周學習一篇文章、每月閱讀一本好書。

  (二)集中學習。每個黨支部每月至少組織開展 1 次集中學習,全年學習不少于 20 個學時。

  (三)輔導培訓。積極參加黨内各種主題教育、上級舉辦的黨員幹部培訓及本單位組織的綜合素質能力提升、業務培訓等教育培訓活動。

  (四)觀看影片和展覽。組織收看黨員電教影片、廉政教育警示錄、紅色教育影片,參觀主題教育圖片展。

  (五)其他形式。根據學習需要,組織開展征文、考試、調研等形式的學習教育活動。各黨支部要建立學習檢查制度,加強對黨員參學情況的督促檢查。黨員不能參加支部學習的,須向黨支部書記請假,并及時補課。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學習的,黨支部書記要進行談話告誡并責令改正。年末,機關黨總支要對各黨支部組織學習情況進行考核評價,對考評結果優秀的黨支部和黨員進行表彰獎勵。黨員無故缺勤學習活動三次及以上,視爲學習不合格,機關黨總支要進行談話告誡;對屢教不改、情節嚴重的,要按黨規黨紀嚴肅處理。

  第七條  密切聯系群衆。要堅持深入基層調研,主動聯系群衆。每名領導班子成員至少聯系1個黨支部,指導1項調研課題;每個黨支部每年至少承擔1項調研課題;全公司黨員幹部要結合工作和自身實際,每人每年與基層、群衆聯系不少于1次。要廣泛聽取和反饋群衆意見,幫助群衆解決困難,維護群衆合法權益,始終保持與人民群衆血肉聯系。

  第八條  開展民主評議。各黨支部每年對本支部黨員進行一次民主評議,對照黨員标準和上級要求進行黨性分析,加強對黨員的經常性教育、管理和監督。民主評議一般在年底進行,可與組織生活會同步組織,機關黨總支要派員參加。

  第九條  紀念“政治生日”。各黨支部可結合主題黨日活動,爲入黨周年紀念日黨員過“政治生日”,黨支部書記與黨員談心談話。談心談話要與加強黨員思想教育、幫助解決黨員實際困難結合起來,既要增強黨員的光榮感和責任感,激勵黨員在本職崗位發揮好先鋒模範作用,又要使黨員真切感受組織溫暖,增強克服困難的勇氣和信心。

  (一)各黨支部要摸清黨員入黨日期,建立黨員“政治生日”手冊。

  (二)要在黨員“政治生日”前3天,通知黨員本人談話内容和形式。黨支部書記的“政治生日”由公司領導談心談話,機關黨總支負責落實。

  (三)聽取黨員思想彙報,談話人代表黨組織對黨員彙報情況及現實表現進行評定、指出問題、指明努力方向,征求黨員對黨組織的意見建議。對黨員提出的問題,要如實記錄并積極研究解決。

  (四)各黨支部可綜合考慮,安排在一段時間内過“政治生日”的黨員集中開展重溫入黨誓詞等活動。

  (五)各黨支部要做好談心談話記錄,對談心談話中收集到的意見建議進行整理彙總,并報機關黨總支。

  第十條  黨内激勵幫扶。組織開展“過硬機關支部”考核評比和優秀共産黨員評選表彰活動,大力選樹先進典型,鼓勵創先争優。定期開展走訪慰問及關心老黨員、困難黨員活動,積極創造條件解決黨員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,增強黨員的歸屬感。開展黨組織結對共建、黨員結對幫扶等活動,對困難黨員要制定幫扶措施,落實好幫扶責任,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。

  第十一條  保障黨員權利。要尊重黨員主體地位,保障黨員權利,重視黨員成長進步。黨組織換屆選舉、重要事項決定、黨費收繳等要進行公開,保障黨員對黨内事務的知情權和參與權。

  第十二條  發揮模範作用。要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,積極創先争優,帶頭參與改革建設,團結黨員群衆,努力完成所擔負的任務。黨員要模範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,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在一切困難時刻勇于擔當、甘于奉獻。

  第十三條  深化志願服務。建立黨員志願服務隊伍,結合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等重點工作,組織開展黨員志願服務活動,展黨員風采,樹公司形象。

  第十四條  自覺佩戴黨徽。佩戴黨徽是樹立黨員形象、接受群衆監督的有效形式。全公司黨員在崗及參加黨的活動時應自覺佩戴黨徽,自覺接受黨内外監督。黨徽應佩戴在外衣左胸中間位置,與其他徽章同時佩戴時,應将黨徽置于其他徽章之上。要自覺維護黨徽尊嚴,對破損、污損、褪色的黨徽及時更換,并對黨徽妥善保管,避免丢失。對不按規定佩戴黨徽的黨員,所在黨支部書記應及時指出并予以糾正。

  第十五條  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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